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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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津政办发[2016]6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6年7月13日天津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公平公正实施社会救助,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精神和民政部等国家部委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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