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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律监督促进社会和谐
作者姓名:李福光
作者单位: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检察院[515800]
摘    要: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把促进和谐社会建立作为各项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发挥其民主法治建设的助推器,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以及社会矛盾的“化解员”作用,切实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关 键 词:检察机关  和谐社会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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