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民族习惯法与现行法制的冲突及其消融
引用本文:王学辉.民族习惯法与现行法制的冲突及其消融[J].现代法学,1993(6).
作者姓名:王学辉
摘    要:<正> 理想的模式告诉我们: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民族习惯法与现行统一法制是进步的,具有高度的相容性、互补性、统一性,两种规范以各自不同的方式和力量在民族地区发挥着作用。实证的生活昭然揭示:在社会主义初期阶段,法律是一体化的,但各民族习惯法具有多层性、多元性;应当肯定,优秀的文化传统和民族精神,是各民族文化运行的主流和方向,建国四十多年的今天,它正获得进一步倡导,宏扬和光大。但与此同时,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