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处理到期政府性基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摘    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公布保留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财综2002]33号),我区的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散装水泥资金、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等6项政府性基金已

关 键 词:财政  基金  政策  通知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