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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建立药品和医疗服务费用谈判机制
摘    要:日前,成都市发改委、人社局、财政局、卫生局、监察局、审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院管理局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和医疗服务费用谈判机制(试行)的通知》。通过谈判机制的建立,发挥基本医疗保险集团购买的优势,增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代表广大参保人员向医药服务提供方购买药品和医疗服务的谈判能力,进一步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和医疗服务费用的监管约束,切实缓解参保人员“看病贵”问题。

关 键 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服务费用  谈判机制  成都市  医疗保险药品  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  医院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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