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法典》颁行后的民商关系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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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范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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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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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项目编号:18VHJ002);国家社科基金课题(项目编号:17BFX00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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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法典》以"民商合一"为编纂体例,但已颁布的《民法典》并未充分确认商事关系的特殊性,难以满足社会的商法制度需求.历史上,古罗马、德国、法国、美国的立法经验表明民商合一的理想与商业发展的现实需求之间存在难以逾越的鸿沟.现实中,在主体制度上,《民法典》未能实现民商主体制度区分的现实需求,造成概念的不清晰和法律适用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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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法典》 民商合一 民商分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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