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逼供犯罪的法文化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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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卜安淳. 刑讯逼供犯罪的法文化考察[J]. 公安学刊, 2003, 0(2): 30-32,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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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卜安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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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警官学院 江苏南京,21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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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古代案狱诉讼中,当事人“辞服”与否是审判成功与否的主要标志。为此。审案者把刑讯当作主要法宝。当今社会,自上而下要求服从的观念并没有完全消除,要求被告人“坦白”的国家刑事政策和要求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的刑事诉讼法条文,都使司法人员形成要求犯罪者“认罪服法”的观念,因而重视对口供的获取。因此,变司法人员的统治观念为服务观念,把司法工作对“威信”的追求转变为对“公正”的追求,是防控刑讯逼供犯罪的当务之惠和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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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犯罪 刑讯逼供 司法 诉讼 法文化 原因 |
文章编号: | 1671-2331(2003)02-0030-04 |
修稿时间: | 2002-10-11 |
Legal Cultural Views on Crimes of E" xtorting a Confession by Tortu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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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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