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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客体论
作者姓名:张学军  肖丽萍  敖荧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学院(张学军),云南政法高等专科学校(肖丽萍),西南政法学院(敖荧)
摘    要:当代刑事诉讼法学引进了两个认识论中的概念:主体与客体。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刑事诉讼也就是刑事诉讼主体对客体进行认识并最终作出裁决的过程。这两个概念的引入,极大地推动了刑事诉讼的民主化与文明化进程,因为对刑事诉讼要素进行主客体划分,使刑事诉讼不再仅仅作为统治阶级镇压反抗者,追究犯罪的工具,而成为一种平衡社会利益,实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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