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市场经济观念 推进法制现代化进程——“法律与社会发展”学术研讨会综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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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喆.树立市场经济观念 推进法制现代化进程——“法律与社会发展”学术研讨会综述[J].政治与法律,19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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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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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和《法学》月刊社联合发起的“法律与社会发展”学术研讨会于1992年9月21日至24日在上海市委党校召开。来自全国高等院校、科研及新闻单位的专家学者40多人出席了会议。会议期间,代表们对法制现代化与市场经济的关系、法制现代化与法学研究、法制现代化的模式、进程、前景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现将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一、市场经济与法制现代化 (1) 现代社会的市场经济是一个包括物质形态、运行机制、类型、管理、制度、机构等子系统在内的极为复杂的系统。其中,以法律为主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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