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再辨析——兼评王成稼的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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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卫兴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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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北京,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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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马克思的个人所有制与公有制或社会所有制相统一,讲公有制或社会所有制,是从社会整体即共同体着眼;讲个人所有制,则是从组成为共同体的每个劳动者个人着眼。每个劳动者都是所有者集体中的一分子,都是与公有制利益相关的主人翁。如果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共同利益不能实现为劳动者的个人利益,就不是社会主义所要求的公有制。如果国家所有制名为全民所有制,但与社会成员的个人利益无关,国有经济的发展不能惠及广大劳动者个人,就徒有全民所有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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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个人所有制 公有制 私有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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