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新加坡“微型贪腐”:轻罪更重罚
作者姓名:吕元礼
摘    要:新加坡素以严刑峻法、铁腕护廉著称于世。但是,其对一桩行贿受贿罪行的最高惩罚也只是罚款10万元或坐牢5年,或两者兼施,远不及在公共场所涂鸦被判鞭刑、贩毒被判绞刑来得可怕。

关 键 词:新加坡  轻罪  微型  严刑峻法  行贿受贿  公共场所  罪行  鞭刑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