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管理过失理论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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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丁炳.监督管理过失理论研究[J].求索,2008(2):152-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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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丁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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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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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监督管理过失理论源于日本,在我国,监督管理过失理论用来解决业务活动和职务活动中的监督管理人员的刑事责任具有重要作用。监督管理过失包括狭义的监督过失和管理过失。监督管理过失责任的成立,一方面需要存在监督管理过失行为,另一方面监督管理过失行为与被监督管理人的不当行为及其危害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信赖原则在监督管理领域能够适用,但必须具备严格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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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监督管理过失 注意义务 注意能力 信赖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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