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债权质押程序问题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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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嗣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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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湖北,武汉,430072;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广州,5114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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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于一般债权能否用于出质,在其上设定质权。大陆法系大多予以许可,我国已经施行的《物权法》中担保物权部分除继续延续了《担保法》的基本规定之外,又进一步规定应收帐款可以用于质押,实际上已经确认了一般债权出质的合法性。但是,由于一般债权无形性、相对性和价值性等特点又使得其作为出质更为复杂。针对这些特殊性应该确立的不同于其他财产质押的制度规定,我国物权法尚未给与必要关注。本文我们将仅就一般债权出质的程序问题进行分析,以期对完善我国债权质押的相关制度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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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一般债权 质押程序 债权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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