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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的界定与司法适用
作者姓名:游伟  肖晚祥
作者单位:1. 华东政法学院科研处
2.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摘    要:信用卡,是指由银行或者公司签发的证明持有人信誉良好、可以在指定的商店或者场所进行记帐消费的一种信用凭证。根据我国《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信用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商业银行(含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信用支付工具。自从1950年美国商人弗兰克林创建大莱公司,发行第一张信用卡——“大莱卡”以来,全球的货币历史发展进程便进入了一个革命性的崭新时期,塑胶货币和电子货币让传统的纸币和硬币逐渐退位,信用卡作为一种现代金融工具,以其先进的结算、支付手段和新颖的消费信贷方式,越来越受到世人的青睐,全球信用卡市场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迅速发展。由于信用卡所固有的特征的存在,它亦成为许多不法分子窥探的目标。信用卡市场日益发展壮大的过程,事实上也正是人们与信用卡犯罪不断进行斗争的历程。信用卡诈骗罪,就是其中最为典型的一种犯罪。据粗略统计,在一些发达国家,每年因信用卡方面的诈骗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数亿美元,如美国每年损失5亿

关 键 词:刑法  信用卡诈骗罪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  “恶意透支“  司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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