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文物走私的定罪量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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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卢光明 关海柱 郭占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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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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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文物走私,是指违犯海关法规和文物保护法规,非法运输、携带或邮寄文物进出国边境,逃避海关监督、检查,破坏国家文物管理制度的行为。这种行为侵犯的对象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所以,历来为国家法律所不容。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和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a文物法则都规定:走私一般文物的以走私罪论处,走社珍贵文物的,以盗运珍贵文物出口罪论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87年11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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