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村官”必须严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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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晓剑.“黑恶村官”必须严惩[J].农村青年,2014(8):5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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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晓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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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一些农村地区,尤其是经济相对活跃、位于城乡结合部的地方,个别干部目无法纪、他们操纵选举,笼络打手,强行敛财,摇身成为百姓深恶痛绝的“黑老大”。有关村干部违法、无德、不雅的新闻时有报道:“他们靠拳头和恶名,侵吞集体财物,损害群众利益,将村委班子变成自己的违法纵欲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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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严惩 村官 城乡结合部 农村地区 群众利益 村干部 违法 选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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