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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恶村官”必须严惩
引用本文:田晓剑.“黑恶村官”必须严惩[J].农村青年,2014(8):56-56.
作者姓名:田晓剑
摘    要:在一些农村地区,尤其是经济相对活跃、位于城乡结合部的地方,个别干部目无法纪、他们操纵选举,笼络打手,强行敛财,摇身成为百姓深恶痛绝的“黑老大”。有关村干部违法、无德、不雅的新闻时有报道:“他们靠拳头和恶名,侵吞集体财物,损害群众利益,将村委班子变成自己的违法纵欲工具……”

关 键 词:严惩  村官  城乡结合部  农村地区  群众利益  村干部  违法  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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