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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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波林,朱佳俊.浅析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必要性[J].法制与社会,2012(23):190-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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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波林 朱佳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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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祁东县人民检察院 2. 祁东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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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国家机关宪法和法律赋予了检察机关参与国家管理活动的权利和义务;当前,检察机关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了新的变化,对内对外管理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需要更新管理模式和方法,需要与时俱进.检察机关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其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示范作用,这也是人民群众的强烈要求,没有改革创新,检察机关将前途暗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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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机关 参与 社会管理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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