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发第二次全国民政会议决议传达贯彻情况的总结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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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传达第二次全国民政会议决议,已召开省、市民政会议或专员、县长会议的有内蒙古自治区、二十六个省和十四个中央直辖市,有些也邀请了全部的或部分的专员、县长(市辖区长)参加。尚未召开民政会议的只有青海、浙江二省,但也利用其他专业会议的机会对决议做了初步的传达。县的传达工作已经展开,截至四月底约半数以上的县已传达完毕。许多县不召开了民政干部会议,而且召开了区长、区委书记会议或「三级扩大干部会议」(县、区、乡的党、政负责人都参加)进行传达,如湖北省孝感专区十个县就向一万一千余干部做了传达。许多地方并传达到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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