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被公示对象“出逃”引发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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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任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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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海安县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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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有这样一条消息,新疆 维吾尔族自治区额敏县一 个名叫黄文军的人,经该县 县委常委研究确定为县城 建局局长拟任人选。就是这 个黄文军,在接受任前公示 时,因有群众举报竟然上演 了一出仓皇出逃的丑剧。黄 文军何许人也?据有关部门 后来查证,此人在担任县自 来水公司经理期间,将12 个单位缴纳的自来水安装 费尽入囊中,据为己有,并 建造起一座价值35万元的 豪华别墅和一座14万元产 权为其所有的公共厕所。这个名副其实的贪赃枉法分子,在公示过程中终于原形毕露,不得不夹着尾巴逃之夭夭。 这条消息给我们颇多思考,一方面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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