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共危机发生后农民工权益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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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太军 陈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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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苏州,215123 2. 南京师范大学,南京,210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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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江苏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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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共危机伴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将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农民工的权益往往最先受损。城乡二元结构、农民工的健康和生存保障主要建立在乡土社会基础上,这是影响农民工权益保障的两个重要因素。农民工对城市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争夺往往也处于弱势。现有医疗卫生体制、社会保障体制还没有将农民工纳入保障的范围之内。因此,保障公共危机发生后农民工的权益,应从四个方面着手:从社会公平的角度解决农民工的国民待遇、从社会稳定的角度构建全社会的社会保障制度、从国家制度的角度构建保障全社会利益的公共财政体制、从政府管理的角度构建官员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政绩评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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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共危机 农民工 权益保障 风险社会 |
文章编号: | 1009-4997(2008)03-0051-04 |
修稿时间: | 2008-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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