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创新的法理学思考——以安徽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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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杜敏 安群 陶有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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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合肥,230022;中共安徽省委党校法学部,安徽合肥,230022;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徽合肥,23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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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安徽省法学会2011年度课题“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创新的法理学思考”(项目编号:201105)的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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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自建立以来,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多头执法、执法交叉、效率低下问题,但也存在的范围过窄、事权错位、处罚公信力下降等现象。为了解决这些矛盾,各地纷纷进行了诸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进一步扩大,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权进一步下移,重大行政处罚群众公议等一系列体制、机制创新。这些创新在现实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面临着合法性和合理性的质疑。为了完善创新,务必正确理解创新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关系,通过完善立法,破解城管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创新的无序状态,建立专家参与与公民主体相结合的程序机制,促进体制、机制创新更加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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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城管综合行政执法 体制 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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