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云发〔2006〕19号(2006年9月14日)为充分调动林农和社会各界造林、护林、用林的积极性,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促进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云南实际,特作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定。一、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林业发展面临的形势。云南是我国的四大重点林区之一,林地面积广、森林覆盖率高、活立木蓄积量大、林种资源丰富,林产业发展潜力巨大,在可持续发展中居于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省高度重视林业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林业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断深化林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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