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容教育制度之检讨与规制——基于《行政强制法》的重新审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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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婕妤.收容教育制度之检讨与规制——基于《行政强制法》的重新审视[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6):2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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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婕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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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警官学院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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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收容教育制度的存废多年以来一直存有争议。在立法实然状况下,收容教育作为行政强制措施,在形式上具有合法性,但在实质上与法治进步趋势和人权保障要求相悖,缺乏正当性。在《违法行为矫治法》尚未出台的情形下,收容教育的实施应该严格遵守《行政强制法》的立法精神、原则和规定,通过订立裁量基准、规范程序,遵循比例原则加以规制。收容教育的未来走向应该是将内容分解到其他行政矫治措施中,更为侧重治疗性和救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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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收容教育 合法性 正当性 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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