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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南京市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的意见
摘    要:二○一二年九月三日宁政办发2012]10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宁委发2011]44号),积极探索和构建覆盖城乡的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体系,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关 键 词:婴幼儿  早期发展  发展工作  南京市  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  服务机构  各级政府  人口素质  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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