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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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2012年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公布2.人社部发〔20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安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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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力资源 劳动报酬 社会保障局 不支付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 案件查处 保障部门 犯罪案件 违法犯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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