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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旧机动车买卖中的若干法律问题
作者姓名:蔡晖  张亮
作者单位: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蔡晖),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张亮)
摘    要:旧机动车买卖是指已登记落户并使用一定时间的汽车、拖拉机、摩托车所有权的有偿转让。凡转让的车辆,经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户籍的变更手续,其所有权即从一方转为另一方,谓之车辆过户。机动车的买卖和过户,是紧密相关的两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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