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培养体系及办学模式——以德国州立院校发展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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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子剑 龙吟 崔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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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91 2. 保定学院,河北保定,07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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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4年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德国战后高等学校改革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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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德国警察培养兼顾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划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次,形成金字塔形的结构体系。各级别的警察院校办学层次分明、分工明确,培养不同档次的人才。州立警察院校是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德国高等教育差异化发展改革的产物,是地方警务人才培养和科研的核心力量。院校的专业课程广泛涉及各种基础能力培养,突出博;同时立足警务工作实际,强调教学从实战中来,到实战中去,突出实。其经验对于我国省级警察培养办学层次定位、实用课程设置、教学和科研相结合等方面具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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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培养体系 办学模式 德国州立警察院校 省级公安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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