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墨辩》逻辑中概念的辩证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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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祖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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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 概念(名)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 主观逻辑是客观逻辑的反映 概念在《墨辩》中叫“名”。“名”是什么?《小取》篇说:“以名举实”,名是用来列举、模拟、代表事物的;《经说上》又说:“所以谓,名也,所谓,实也。”“名”是某事物之所以谓某事物的一种符号,“实”是名所描述的对象。这就是说,概念(名)是“实”的反映,“实”是我们认识的对象。“名”与“实”是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在辩证唯物主义看来,物质是第一性的,意识是第二性的;先有被反映的对象“实”,然后才有所反映的意识“名”。因此,“名”作为一种思维形式,从它的内容、来源来看,它有其客观性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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