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 一、行政指导产生之必然 行政指导,谓行政机关就其所掌之事务,对于特定之个人、公私法人或团体,以非强制之手段,取得相对人之同意与协力,以达到行政目的之行为。行政机关通常以指示、劝告、希望、敦促、建议等形式实施指导。行政指导只有在取得相对人的同意之后才发生作用,因而它不具有直接的法律强制力。基于此,学者们认为,行政指导仅仅是事实而不是法律行为。 作为一种新型的政府行为方式,行政指导的产生有着深刻的经济、政治、社会根源。行政指导根植于现代市场经济的土壤之中,是现代行政发展的产物,是塑造良好政府形象的客观需要,也是现代行政效益原则的必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