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法律秩序与法律选择——兼谈澳门国际私法中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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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进 郭华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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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澳门政府立法事务办公室(黄进),中国人民大学!澳门政府立法事务办公室(郭华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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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多元法律秩序国际私法上讲的多元法律秩序,又称为复合法律秩序,是指一个国家内同时存在几种不同的法律制度或法律秩序。而这种同时具有几种不同法律制度或法律秩序的国家,被称为多元法律国家或复合法制国家。在多元法律国家内,具有或适用独特法律制度的特定区域或成员范围被称为法域或法区,故多元法律国家有时又被称为多法域国家或复合法域国家。多元法律国家产生和形成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在有的国家内存在多种法律制度或多法域现象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在有的国家内这种现象则是在它建国后的成长过程中孕育出来的。但无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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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澳门 国际私法 立法研究 多元法律秩序 法律选择 区际法律 人际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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