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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在中国适用问题探讨
摘    要:我国《刑事诉讼法》引入了“排除合理怀疑”的概念,作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判断标准.我国“排除合理怀疑”的主体具有多样性的特点,这也使得该标准具有了一定的层次性,有利于减少片面追求证据完备的法定证据主义传统,充分发挥办案人员在刑事诉讼中的司法能动性.合议庭和审判委员是我国最主要的审判组织,其决议规则和对案件的处理程序存在自身的特点,在审判阶段适用“排除合理怀疑”可能会遇到诸多问题,需要在理论上和实践中予以积极探索解决.

关 键 词:合理怀疑  证明标准  合议庭  审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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