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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八六年国库券条例》的通知
摘    要:发行国库券作为我国筹集建设资金的重要手段之一,几年来对发展国民经济起到了一定作用。国务院决定,一九八六年继续发行国库券。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一九八六年国库券发行总额仍定为六十亿元,其中单位购买二十亿元,城乡人民购买四十亿元。二、购买国库券支持国家建设,是各单位、各阶层人民群众应尽的义务。分配给单位的购买任务,应当按期完成。分配给人民群众的购买任务,应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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