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1959年对民间自杀事件的善后处理——以上海市馆藏档案和有关报道为中心的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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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长林,李艳群.1953-1959年对民间自杀事件的善后处理——以上海市馆藏档案和有关报道为中心的考察[J].理论学刊,20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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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长林 李艳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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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大学历史系,上海,200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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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上海处理自杀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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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53-1959年,由于“左”的错误及工作方法不当等原因,社会上发生了一些自杀事件.上海对自杀事件的善后处理措施,主要包括四个方面:思想方面,对自杀未遂者及干部群众进行思想教育;政治方面,强调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以防止类似事件发生,同时对相关责任者进行行政处罚;法律方面,将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部分自杀事件纳入司法程序进行处理,以彰显社会正义;经济方面,对自杀者及其家属尽力提供丧葬费用,对家庭困难者酌情予以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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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上海 自杀事件 善后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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