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地方自治特点 指导选准立法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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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佟钟时.抓住地方自治特点 指导选准立法项目[J].辽宁人大,2009(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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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佟钟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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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科学确定立法项目,是确保法律质量的前提和基础。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突出民族自治地方的特点是对自治县立法的基本要求,也是自治县立法所要把握的首要标准。省人大民侨外委在指导自治县立法工作时,始终把突出地方特点,选准立法项目放在首位。要突出自治县的特点,就应当了解自治县有哪些特点,这是自治县立法选项的关键。通过几年的立法实践和探讨,对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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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立法项目 地方自治 民族自治地方 人民代表大会 自治县 自治法规 民族区域 单行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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