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撞,来自法律本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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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杭正亚.碰撞,来自法律本身[J].法律与生活,19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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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杭正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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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扬州兴华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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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改革开放的中国打开了市场经济的闸门,犹如赛场的激烈市场竞争席卷赤县神州。这里既有“合理碰撞”,也有“故意犯规”,这就需要法律来作出裁判;然而,假如法律本身产生了碰撞,又该如何是好? 谁能想到,一个本来并不复杂的纠纷,却使得七、八家单位卷入了一场诉讼,引发了两家法院的冲突,最高人民法院两次书面批复,笔者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代理律师为之奔走,历经四年,感慨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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