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所有权保留制度 |
| |
引用本文: | 雷鸣.善用所有权保留制度[J].法人,2007(5):42-42. |
| |
作者姓名: | 雷鸣 |
| |
作者单位: | 北京中剑律师事务所 律师 |
| |
摘 要: | 案情简介原告深圳市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深圳市某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于2005年12月31日签订了《产品定货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向B公司出售多种型号的保鲜柜,共有3组3台,价值人民币108.000元A公司须在B公司开业前全部履行合同,B公司于开业后十天内付清全部款项。合同特别设立专门条款约定在B公司付
|
关 键 词: | 所有权保留制度 深圳市罗湖区 公司出售 合同约定 合同标的 人民法院 A公司 履行合同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