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不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介绍贿赂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引用本文:盛建东.不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介绍贿赂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J].中国检察官,2012(6):55-56.
作者姓名:盛建东
作者单位: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215600
摘    要:一、基本案情2006年12月,某实业有限公司在某村经济合作社流转12.37亩土地用于厂房建设,因一直未能办理土地流转手续且经营不善,欲转让。个体建筑包工头蔡某即介绍某保温材料厂于2007年12月转让了该块土地。

关 键 词:介绍贿赂罪  犯罪嫌疑人  不正当利益  行贿罪  受贿罪  贿赂行为  社会危害性  行为人  行贿犯罪  土地流转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