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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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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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川府发[2017]67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四川省作为全国第二批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省份,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为落实好中央关于改革试点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搞好试点工作,现将《四川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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