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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社会性及其在社会主义社会的体现
作者姓名:成少森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国政系83级 研究生
摘    要:一切国家都不仅具有阶级性,而且具有社会性。关于这一点,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有过明确的论述。 在国家的定义问题上,马克思恩格斯不仅揭示了国家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本质,而且指出了它所采取的作为整个社会的管理机关的社会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对国家的界说,总是或者首先指出其阶级实质,进而用其社会形式来加以补充,比如,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国家是属于统治阶级的各个个人借以实现其共同利益的形式,是该时代的整个市民社会获得集中表现的形式”;(《马恩全集》第3卷,70—71页)或者首先从社会的角度出发,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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