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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突发事件应对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作者单位:广东商学院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调整的是非常态下的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基本关系,属于宪法性法律,同时又是统率其它应对突发事件法律的基本法。有鉴于《突发事件应对法》地位的重要性,笔者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应当由全国人大制定,而不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从法理上来说,现行突发事件应对法存在着一定的立法瑕疵,应当引起有关部门进一步的思考和重视。

关 键 词:突发事件应对法  宪法性法律  非常态法律体系  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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