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各市(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安全发展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为目标,认真履行煤矿安全监察监管职责,努力提高监察监管执法的效能,促进煤矿安全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现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意见》(国办发〔2004〕79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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