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旅游纠纷案件的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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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林余.我国旅游纠纷案件的特征[J].法学,19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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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林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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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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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旅游纠纷案件具备以下四个特征: 第一,旅游法律关系复杂化。旅游活动是跨国度、跨地区的,地域流动性很大,某一旅游单位无法完成多种服务项目,这就决定了旅游经济活动涉及面广,关系复杂,且与交通、邮政、电讯、轻工、商品、食品、卫生、安全、保险、环保和劳动等单位形成多项纵横关系。有的还通过委托、代理和联营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吃、住、行、游、购、乐等服务,法律关系更加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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