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类犯罪中奢侈品赃物的价值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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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菊萍,朱奇佳.财产类犯罪中奢侈品赃物的价值认定[J].中国检察官,2013(12):4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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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菊萍 朱奇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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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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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基本案情2011年12月17日、12月31日晚,行为人汤某某先后两次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商场一楼的"Zegna"、"BURBERRY"服装店内,趁营业员不备,窃得货架上的Ermenegildo zegna牌皮衣和BURBERRY牌西服外套各一件。公安机关对被窃物品按被害单位的购进价委托估价部门进行价格鉴定,认定赃物价值分别为人民币9500元和7500元,以盗窃罪(涉案金额人民币17000元)移送审查起诉。后经退回补充侦查,以市场零售价的中等价格重新委托鉴定,认定赃物价值分别为人民币42300元的和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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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奢侈品 行为人 中等价格 零售价 价值认定 赃物 人民币 流通领域 犯罪 盗窃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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