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家赔偿费用管理的立法探讨 |
| |
引用本文: | 雷爱榕.对国家赔偿费用管理的立法探讨[J].福州党校学报,2010(1):45-47. |
| |
作者姓名: | 雷爱榕 |
| |
作者单位: | 中共福州市建设局党校,福建,福州,350004 |
| |
摘 要: | 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公正司法,限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权力滥用,1995年前后相继出台了《国家赔偿法》和《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这两部法律的出台在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它标志着国家把民生和民权问题推向了依法治国的高度。但随着我国民主法制进程的不断推进,“两法”在执行中的问题逐步显露出来,《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难以执行,亟待加以立法完善。
|
关 键 词: | 赔偿费 支付主体 追偿制度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