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享有姑妈赠与我的房产产权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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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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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问:我姑妈常年侨居国求她在国内某城市市区有两处房产。两年前,她回国小住时,与我签订了一份赠与合同,将两处房产中的一处赠送给我,并将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手续,姑妈同时也将房屋产权证书交给了我,但当时没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此后,我和我的家人就一直在这里居住。最近,姑妈在国外因病去世,她在外地的两个子女找到我,提出要继承姑妈的遗产。他们认为,我现在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仍然是在姑妈名下,因此房屋仍是姑妈的遗产。由于姑妈生前没有留下遗嘱,他们作为法定继承人就有机继承包括两处房产在内的所有遗产。请问,我的两个堂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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