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防止政府采购中可能发生的问题 |
| |
作者姓名: | 轩杰 |
| |
摘 要: | 权力制衡。这方面江苏省泰州市的做法可资借鉴。这个市去年从政府实行集中采购一开始,就将采购操作中的计划、采购、结算三个主体相分离,即由财政部门的行财、农财、社保等内设机构负责拟定采购计划,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具体的购物登记和招投标的组织工作,财政部门预算等内设机构负责对贷款的结算,三个主体相互制衡。 三要加强各方面的监督。对政府采购机构,上级主管机关要严把政策和制度制定关,对具体采购工作要经常性地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纪检监察机关和主管机关的纪检监察机构,要从严肃纪律的角度,注意从制度的执行到制…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