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江西的谋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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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吉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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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纪委监察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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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9年8月6日。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震惊全国的安义县“11·21”案经过公开审理,即将作出判决。旁听席上座无虚席,人们急切地期待着法律施展威力的庄严时刻的来临。 法官们个个神色凝重。高悬的国徽在灯光的映照下显得分外庄严。 原江西省安义县委书记陈锦云等8名罪犯被一一押入法庭。审判长威严洪亮的声音回荡在审判大厅:“、……被告人陈锦云犯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从县委书记到死刑犯,这真是天壤之别。陈锦云是如何走到今天这一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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