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犯法法难容──宁夏公安厅刑侦处原处长鲍焕明违法犯罪案纪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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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石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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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夏纪委!监察厅《党风建设》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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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9年6月1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国徽高悬,威严肃穆。 一名四十出头,微胖圆脸,中等个头,身穿浅色夹克的男子,神情沮丧地站在被告席上。他就是曾任于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刑侦处处长、自治区禁毒办公室副主任的鲍焕明。 审判长当庭宣判:“被告人鲍焕明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 鲍焕明不服判决,提出上诉。8月1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终审判决书,驳回上诉,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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