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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杭州:向国有企业派驻财务总监
摘    要:1999年7月,杭州市开始实行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制度。《杭州市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国有企业财务总监是受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派,对国有企业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监管的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的委派主体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务总监体现的是国有产权所有者的意志,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是独立于企业行政执行系统的专职监督人员,具有人事关系上的相对独立性。 财务总监具有五项职权:有权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行使管理和决策过程的参与权;有权审核企业内部财务会计制度、计划和预算、财务报告,以及企业厂长、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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