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对下岗职工经济补偿的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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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西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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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安市总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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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原劳动部 (1994)481号文件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 12个月”。目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三年的期限已为时不远,职工在 3年内仍未再就业的,应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按规定享受失业救济或社会救济,同时,企业应按规定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怎样做好国企下岗职工经济补偿的准备工作呢 ?首先,企业应尽最大努力争取一次性支付下岗职工补偿金,尽可能让下岗职工领到这笔钱。其次,企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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